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工作,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国家文物局考古调查、勘探、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》《陕西省关于加强考古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等要求,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牵头组织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、宝鸡市考古研究所、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考古资质单位,通过征求意见、会议研究,经专家充分论证,依据省内实际制定了《陕西省基本建设考古调查、勘探、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。
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咸阳市文物钻探管理处
2025年12月30日
《陕西省基本建设考古调查、勘探、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(试行)》公告.pdf